常見問題

  • Q1 如何申請長期照顧服務及流程為何?
    Ans:
    1. 市話或手機撥打「1966」由專人為您填寫「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」。
    2. 線上申請:請至臺中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「長照e申請」或臺中市政府「服務E櫃台」線上填寫申請書。
    3. 親洽臺中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(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F/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 6F)或各區衛生所、區公所申請。
      申請後,照顧管理專員將與您電話聯繫,約定訪視評估,依照失能者之失能程度核定補助額度,並由個案管理員擬訂照顧計畫,連結所需要的服務。
  • Q2 長期服務請領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(含)以上,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    Ans:
    1. 65 歲以上老人
    2.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
    3. 55-64 歲原住民
    4.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
  • Q3 長期照顧服務項目有哪些?
    Ans:

    有照顧服務(包含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)、交通接送、居家護理、居家(社區)復健、輔具購買或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、喘息服務、餐飲服務、長期照顧機構服務、失智症照顧服務、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、社區預防性照顧、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與失智之服務、原住民族地區整合型服務、小規模多機能服務、銜接出院準備服務、銜接居家醫療、社區整體照顧模式共17項服務項目。

  • Q4 何謂是「居家服務」?
    Ans:

    協助床上擦澡或洗澡、如廁或更換尿布、翻身拍背、加熱飯菜或備餐、餵食或灌食、陪同外出、陪同就醫、家務協助(針對失能者主要居家生活空間之清理,非大掃除)、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、協助依照藥袋指示將藥物置入藥盒等。

  • Q5 何謂「喘息服務」?
    Ans:

    支持家庭照顧者,讓照顧者獲得短暫的休息時間,紓解照顧壓力;照顧者須照顧長達一個月以上者使得可申請。
    服務內容分為:

    1. 機構喘息:由衛生局合約之養護中心或護理之家提供24小時照護。
    2. 居家喘息:居家服務員至家中提供照顧服務。
    3. 日間照顧中心喘息:失能者至日間照顧中心接受照顧服務。
    4.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夜間喘息:失能者於夜間至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,由機構工作人員提供照顧服務。
    5. 巷弄長照站臨托:由與衛生局特約之巷弄長照站接受照顧、停留。
  • Q6 申請送餐服務有何規定?
    Ans:
    1. 符合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,經評估符合失能等級2-8級,備餐不方便或困難者。
    2. 不符合上述補助之對象,可協助申請自費送餐服務。
  • Q7 使用長期照顧服務需要付錢嗎?怎麼算?